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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愛。自由】上


愛一個人,需要所謂的資格嗎?


有些時刻,我會覺得我愛他,但是沒有資格繼續愛,他也未必會回答我。
嘗試過後,才發覺,這些所有其實很難,並不是像大學學分那樣容易,愛情,讓人始終迷惑徬徨,卻沒有一絲的光芒告訴你,出口在哪。

「妳在想什麼?」這句話讓我清醒許多,一句,妳在想什麼?
『很難的事。』對每個人來說,都很難,我想。
『妳不覺得,愛一個人和愛情,這兩者,都很難嗎?足以讓人無法思考。』我問。
「會嗎?」她聳聳肩,不以為意,對她來說不難,是不是因為現在有人愛,被愛?

也許吧。

『愛一個人需要資格?』她搖搖頭說不用。
『為什麼?』為什麼不用?為什麼?
「那妳說,需要什麼資格?」她反問我,問的太突然,這問題,我沒想過,只是拼命的懷疑自己的能力,卻沒想過到底需要什麼資格才可以,愛,和被愛。
『不了解他,也可以愛他?』她放下手邊的雜誌,認真的看著我,回答。
「什麼叫了解?這一輩子,妳覺對不會真正了解一個人的。」說的頗有道理。
『可是最基本的我都──』
「基本?名子就夠基本了。」這句話讓我聽的很想笑。

「怎麼?沒進展嗎?」她覺得不對勁。
『考慮放手了。』我搖搖頭說,放手兩個字,可以說的那麼容易,做卻難。
「愛一個人是好事,能愛一個人是好事……」語重心長,說。
『我會慢慢往前走的。』所謂的慢慢往前,不是花一天兩天的時間,雖然明知道昨天你們分手了,已是陌生人,他過什麼樣的生活妳沒權力干涉,要真正離開,並不是我們想像中的那樣容易簡單。
「妳的決定,我只能給予建議,不能改變。」我點點頭。

放手後,我們可以回到從前嗎?

不能。

我的心都幫我回答了,我再清楚不過了,不可能的。
在心中的位置越大越無法剔除乾淨,我的心早已被佔據,他的心裡……我在哪個角落?總是一箱情願的認為自己有機會享有幸福。

可笑。

打電話給前男友,閒聊最近都沒問題,但,為什麼,看到你的電話是如此陌生?又緊張。

面對,我是膽小,保持距離,是我想到的辦法,怕受到傷害,所以在遠處觀看,即使像個陌生人擦身而過,也心滿意足,擦身而過的幸福,不是滿足,而是遺憾。

你幸福就好,我是這樣想的。

「看開點,愛情不是一個人的事。」單戀,卻永遠都是自己解決,我在心裡說。
『恩。』
「情侶是得來不易的。」我點點頭。

我在學習微笑,好讓你看不到我的眼淚,用微笑來告訴你,我很好,我沒事,還有,祝你幸福。
2009.8.2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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